【桃園家事律師專欄】不用養家暴父/母?律師教你申請「免除扶養義務」:條件、程序與法院判斷基準
在桃園執業多年,常有當事人走進事務所,帶著沉重的神情問我:「律師,我爸從小就沒養過我,甚至還會家暴我跟媽媽,現在他老了沒錢,社會局寄公文叫我出錢住安養院,我真的非養他不可嗎?」
這不是不孝,而是遲來的正義。法律雖規定子女有扶養父母的義務,但並非「絕對不可動搖」。本文將從專業律師視角,教你如何透過法律途徑,向法院聲請免除扶養義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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